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

来源网站: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知识产权传媒产业
发布机构:贵州省科学技术厅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贵州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7-08-30
政策正文:

(1984年3月12日第6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

1992年9月4日第7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27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本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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