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网站:贵州省商务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贵州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3-09-23
政策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满足家庭服务消费需求,维护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人员和家庭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庭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家庭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家庭服务机构指派或介绍家庭服务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烹饪、保洁、搬家、家庭教育、儿童看护以及孕产妇、婴幼儿、老人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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