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贵州省商务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汽车/配件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贵州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07-16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07 号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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