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合营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合营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来源网站:贵州省商务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金融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企业认定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贵州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07-13
收藏
政策正文:
合营企业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2.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股权转让的规定;
4.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名额的分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商务部:明起禁止自朝鲜进口铜、镍、银、锌
2016-12-27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解读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12-13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解读
2016-10-09
商务部综合司负责人解读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08-09
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
2016-10-14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