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网站: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标准化
所属地区:贵州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03-14
政策正文:
QFGD—2016—23001

黔文发〔2016〕13号

贵州省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文广局:

现将《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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