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省商务厅关于进口、出口配额商品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暂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贵州省商务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贵州省商务厅项目类别:资助公示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贵州政策文号:黔商发〔2023〕4号
发布日期:2023-02-14
政策正文:
各市(州)商务局、外贸企业:

现将《省商务厅关于进口、出口配额商品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13日

省商务厅关于进口、出口配额商品分配原则

及相关程序(暂行)

一、配额管理商品范围

按照商务部每年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我省所涉进口、出口配额分配商品范围。现阶段,出口配额商品有:玉米、棉花、煤炭、原油、成品油(润滑油、润滑脂、润滑油基础油除外)、大米、小麦、玉米粉、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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