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来源网站:宜宾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宜宾市人民政府项目类别:扶贫脱贫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政策文号:宜府规〔2022〕1号
发布日期:2022-05-31
政策正文:
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2〕1号)精神,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一)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二)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21元。

二、涵盖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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