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按现状将位于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11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绵阳市涪城区富诚新皂投资有限公司,使用权面积13123.25平方米(19.6849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安置点),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