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来源网站: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市金融监管局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政策文号:
发布日期:2021-05-02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防范以及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的处置,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非法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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