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及其《实施细则》(成经信发〔2016〕6号)、以及《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57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成都市认证专项奖励已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拟奖励的56个认证(见附件)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信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