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燃煤(油、柴、气)锅炉窑炉电能替代项目目录(2021年第二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1〕293号)

来源网站: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新能源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能源局电力处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四川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8-20
政策正文:
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

我委(局)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和全省电能替代工作推进情况,经研究,现将《四川省燃煤(油、柴、气)锅炉窑炉电能替代项目目录(2021年第二批)》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燃煤(油、柴、气)锅炉窑炉电能替代项目管理指南》(川发改能源〔2020〕249号)文件要求推进项目实施,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全力推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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