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四川政策文号:川环办发〔2015〕131号
发布日期:2015-05-07
政策正文: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引发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汛期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汛期环境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汛期环境安全工作责任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高度重视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