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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区受灾困难群众后续扶助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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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区受灾困难群众后续扶助政策的通知
来源网站:四川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省政府办公厅
项目类别:
扶贫脱贫
抗疫防疫
公益慈善
所属地区:四川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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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川办函〔2013〕195号
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区受灾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后续扶助政策通知如下: 一、困难群众后续生活保障 在6个月的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根据政策规定和各类对象的具体情况,灾区政府要及时把生活困难群众分别纳入现有各种保障体系和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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