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4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9年4月23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更大程度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国务院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