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厅法规处项目类别:产业规划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四川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2-03-30
政策正文: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2007年12月17日交通部令第11号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港口规划工作,科学利用、有效保护港口资源,促进港口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港口规划的编制、审批、公布、修订与调整、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交通部负责全国的港口规划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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