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2007年11月29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草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