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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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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
来源网站: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农业/农产品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省农经总站
项目类别:
乡村振兴
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四川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03-13
收藏
政策正文:
川农业〔2015〕21号
各市(州)、试点县(市、区)农业(农牧、农发)局(委):
为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根据四川省农业厅、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现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以下简称成员资格界定),提出如下指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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