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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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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网站: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金融业
发布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网站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四川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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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求,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国资委日前印发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0号)同时废止。
《办法》指出,对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未履行或未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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