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涪陵至丰都至石柱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来源网站:重庆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轨道交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市政府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中标可研/立项
所属地区:重庆重庆市市辖区政策文号:渝府〔2023〕35号
发布日期:2023-12-29
政策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涪陵至丰都至石柱高速公路

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渝府〔2023〕35号

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涪陵至丰都至石柱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交文〔2023〕2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政策,同意涪陵至丰都至石柱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维持原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涪丰石高速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渝价〔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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