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46号)
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海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已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10月15日
海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
(2025年8月26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