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来源网站: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钢铁/有色/稀土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布机构:市国土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海南海口市政策文号:
发布日期:2012-06-18
政策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的矿种和分类见本细则所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新发现的矿种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矿产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