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来源网站:海口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海口市人民政府项目类别:项目招标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海南海口市政策文号:海府规〔2020〕4号
发布日期:2020-07-20
政策正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海府规〔2020〕4号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海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琼环气字〔2019〕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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