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来源网站: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钢铁/有色/稀土
发布机构:市国土局项目类别:产业规划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海南海口市政策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发布日期:2012-06-13
政策正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4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已经2009年2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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