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网站:海南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金融业
发布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项目类别:招商引资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海南政策文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38号
发布日期:2026-02-05
政策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338 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八届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刘小明2026年2月5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根据《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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