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
/
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网站:海南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海洋产业
金融业
发布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
项目类别:
招商引资
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海南
政策文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38号
发布日期:2026-02-05
收藏
政策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338 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八届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刘小明2026年2月5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根据《海南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