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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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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的通告
来源网站: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西桂林市
政策文号:市政规〔2025〕3号
发布日期: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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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为有效预防尧山和龙泉林区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5年3月31日至4月10日为尧山和龙泉林区“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禁火期。
二、尧山和龙泉林区范围包括:七星区朝阳乡新建村委;叠彩区大河乡尧山村委、潘家村委、上阳家村委、新民村委、群力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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