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桂林市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网站: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项目认定/申报课题研究
所属地区:广西桂林市政策文号:市政〔2006〕1号
发布日期:2006-03-29
政策正文:

  中小学校开展实验教学普及工作,是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巩固“普九”成果的需要。自1994年自治区决定在全区开展 “实验教学普及县(区)”工作以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教育系统的艰苦努力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克服重重困难,全面完成了“实验教学普及县(区)”省级达标验收工作,为促进全市基础教育的发展,有效地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学水平,实现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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