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桂林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类别:产业规划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广西桂林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3-01-01
政策正文: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港口规划工作,科学利用、有效保护港口资源,促进港口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港口规划的编制、审批、公布、修订与调整、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交通部负责全国的港口规划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港口规划管理工作。

港口所在地的市(指设区的市,下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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