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来源网站: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海洋产业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桂林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广西桂林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9-02-22
政策正文:
为加强对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事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如下监管措施。

一、监督检查对象

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专用场所的建设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专用场所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和符合要求的建设方案进行建设,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保证安全运营,重点检查:

(一)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建设,建设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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