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

来源网站:南宁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先进/高端装备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
发布机构:商务部对外贸易司项目类别:标准化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8-12-29
政策正文:
为进一步完善进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商务部、海关总署对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进行了调整,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本公告由商务部、海关总署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2001年12月27日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布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