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南宁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5-05-01
政策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典当行,从事典当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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