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隆安县2018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隆安县2018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来源网站:南宁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房地产/建筑
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项目认定/申报
可研/立项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政策文号:南府复〔2018〕312号
发布日期:2019-01-02
收藏
政策正文:
市国土资源局:
报来《关于办理隆安县2018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南国土资报〔2018〕17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浪湾华侨农场的国有农用地6.4832公顷(旱地0.5403公顷、果园4.9010公顷、有林地0.4522公顷、其他林地0.4523公顷、农村道路0.137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并依法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2-28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南宁市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的通知
2018-11-19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8年南宁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获奖论文及作者的通报
2018-11-10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8-12-07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邕宁区2018年第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018-12-07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