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令
第29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农村住宅行政审批管理权限的决定》已经2014年9月13日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周红波
2014年12月13日
关于下放农村住宅
行政审批管理权限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