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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9号关于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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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9号关于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的公告
来源网站:南宁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工业设计
先进制造业
发布机构: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项目类别:
企业认定
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政策文号:国发〔2016〕4号
发布日期: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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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精神,为深化加工贸易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便利化水平,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以下简称《生产能力证明》),由加工贸易企业自主承诺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能力。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企业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不再申领《生产能力证明》,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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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表》打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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