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来源网站: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标准化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4-03-31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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