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目录(试行)》的公告

来源网站: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轨道交通
发布机构:南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06-27
政策正文: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目录

(试行)

一、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一)枪支弹药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发令枪、仿真枪等。

4.弹药:各类炮弹和子弹等。

(二)爆炸品类,包括: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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