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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自治区本级国有“僵尸企业”基本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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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自治区本级国有“僵尸企业”基本情况的函
来源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金融业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广西国资委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广西
政策文号:桂国资发〔2017〕7号
发布日期: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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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关于填报自治区本级国有“僵尸企业”基本情况的函
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2017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并已列入2017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任务。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7年1月17日自治区国资委印发了《自治区本级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方案》(桂国资发〔2017〕7号)。为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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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doc
20170308071233699.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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