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广西政策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38号
发布日期:2025-11-10
政策正文:
第一条  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加强对我国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列入《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活动。

《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和公布。

第三条  国家对列入《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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