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规范〔2019〕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西政策文号:桂教规范〔2019〕3号
发布日期:2019-01-18
政策正文: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转学条件,规范转学工作程序

(一)转学条件。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确实因患病或有特殊困难、特殊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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