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该方案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登刊之日起 30 天内,广大市民或与之存在相关利害关系人 (单位、组织) 可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中山市兴中道 2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地址:火炬区康乐大道 31号)、火炬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火炬区康乐大道33号)、联富社区服务中心(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