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国用(2005)第易310493号宗地位于中山市三乡镇新圩村,用地面积2029.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汤耀麟、汤耀球,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合同约定指标: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无约定;建筑密度:无约定;绿地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