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麦元发、杨凤连向我局申请变更名下用地的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12)第0400111号,权利人:麦元发、杨凤连,坐落:中山市三角镇福星路9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商业住宅,面积:8225.80平方米。该用地在《三角镇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