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有关工作部署,以及《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围绕智能家居行业开展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广东省中山市内从事生产经营,属于智能家居行业范围(包括智能家居产品制造企业、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