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来源网站: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类别:扶贫脱贫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广东中山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8-06-28
政策正文: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我市执行省政府公布的二类地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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