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长青楼项目规划条件论证》草案已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上述草案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
二、公示渠道
广大市民或相关利害关系主体(单位、组织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查阅规划内容:
(一)现场查阅。前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堂、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坦洲镇新前进村民委员会公告栏现场查看。
(二)线上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