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免除中山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的通知》

来源网站:中山市发展与改革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轨道交通
发布机构: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广东中山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04-10
政策正文:
政策文件: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免除中山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的通知

一、制定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和任务

(一)背景

1、《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原交通部《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2、2022年6月2日,中山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