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就业创业工作,优化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就业创业补贴的申领和发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就业的民生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本市实际,对原《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人社发〔2018〕34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中山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将从2022年8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