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来源网站:东菀市自然资源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7-03-30
政策正文:

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1999年4月28日施行)

第一条 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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