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协会(商会)、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兑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4〕507号)文件要求,现定于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起将支持跨境电商阳光化业务发展项目等7个事项进驻市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驻事项
(一)促进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
申报时间: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