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已失效)
/
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已失效)
来源网站:东菀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政策文号:东府令第120号
发布日期:2011-02-22
收藏
政策正文:
第120号
《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 长 李毓全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第一条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已失效)
2011-02-22
市政府办公室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的通知(已失效)
2016-02-29
东莞市政府办公室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的通知(已失效)
2016-02-29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的通知(已失效<spanstyle="text-decoration:none;"></span>)
2016-02-29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镇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2011-02-22
市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