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东菀市自然资源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钢铁/有色/稀土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布机构: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6-12-31
政策正文: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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